克利镇
机构职能

 克利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各项工作安排部署。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全镇人民大力发展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强化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的队伍建设。

  4、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选拔,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型团队。

  5、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民素质,维护本镇的社会稳定。

  6、加强和改善对镇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各项工作安排部署。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做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3、加强村屯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小城镇建设。

  4、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

  5、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

  7、依法领导和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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