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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日期:2025-11-05 来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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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要求,现对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泰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序号 中心地理坐标  所处乡镇  与邻近村屯相对位置   面积(公顷)
1 123° 39' 52.906" E46° 47' 54.093" N  江桥蒙古族镇  泰来县江桥蒙古族镇先进村东北方向 2.6km 附近  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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