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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来县2025年12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5-12-10 来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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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224号)的相关规定,对泰来县202512月份10户符合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通过“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稳岗返还资金2485.17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泰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452-8220598

附件:泰来县2025年12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单位公示表

 

 

 

泰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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