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224号)的相关规定,对泰来县2025年12月份10户符合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通过“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稳岗返还资金2485.17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泰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452-8220598
附件:
泰来县2025年12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单位公示表
泰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224号)的相关规定,对泰来县2025年12月份10户符合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通过“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稳岗返还资金2485.17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泰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452-822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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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2025年12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单位公示表
泰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