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0年《齐齐哈尔市惠民殡葬办法》出台以来,我县持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条件的,全面发放标准为600元的一次性惠民殡葬补贴。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已不能满足殡葬改革和群众治丧的需求。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发〔2019〕13号)提出“对殡葬基本服务实行减免或补贴”“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和《齐齐哈尔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齐政规〔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此文件。
二、目的意义
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一是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加大财政兜底保障力度,有效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二是能够引导群众多选择殡仪馆提供的平价殡品(如骨灰盒)和服务,节俭办丧事,有力推进殡葬改革,提高火化率。
三、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免费对象。在本县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县户籍居民和按政策允许土葬的本县户籍少数民族居民。二是明确了免费项目及标准。根据治丧人在殡仪馆选择并实际发生的殡葬服务项目免除普通殡葬专用车辖区内遗体接运费、普通冷藏或冷冻柜三天以内遗体存放费、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一年以内骨灰寄存费、遗体消毒费(价格40元以内),免费提供纸棺(价格230元以内)和骨灰盒(价格200元以内)1个。治丧人若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以及非殡仪馆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治丧人自行承担。三是明确办理程序。对属于本地户籍的,经殡仪馆审核后,对属于免费项目范围的,在结算时由殡仪馆按标准直接免除该部分费用。对本县户籍人员在异地死亡火化或在齐齐哈尔市域内跨县区火化的,申请人持异地火化证明以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含费用清单)向县殡仪馆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殡仪馆支付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费(已在异地享受免费政策的,不再予以补助)。对按政策允许土葬的本县户籍少数民族居民,由治丧人凭死亡证明和墓地安葬凭证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殡仪馆支付一次性丧葬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我县火化逝者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标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一个月低保资金标准。四是明确了资金来源。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由我县财政全额承担,据实列支。
泰来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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