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来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黑龙江省政府令第4号),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制约监督行政权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经过前期酝酿讨论,现将本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相关部门上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报同级党委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发布,并向社会公开。2025年2月,县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度泰来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共征集到决策事项7项,经司法局、政府办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讨论、认真筛选,梳理出本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即:《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承办单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原文链接地址:https://www.tailai.gov.cn/tailai/c103011/202504/c02_5459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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