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方便全县广大群众、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准确理解本次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相关政策,现就《泰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我县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执行2011年制定标准,距今已十余年。近年来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车辆保险、驾驶员人工等运营成本持续上涨,原有运价已难以匹配当前行业经营实际,出租车经营者运营负担持续加重。为合理疏导行业运营成本压力,平衡出租车经营者与县域群众双方权益,规范巡游出租车经营收费行为,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县启动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出台本次运价调整文件。
二、政策制定流程
本次运价调整严格履行法定定价程序,流程规范完整:
成本监审:县发改局全面开展出租车运营成本监审,精准核算单车各项经营支出,为运价调整提供客观数据支撑。
民意调研与专家论证:通过线下走访、专家座谈等方式广泛征集县域群众、出租车驾驶员意见,邀请价格、经济领域专家开展方案论证,综合各方意见形成调价初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调价带来的出行成本变化、行业运行波动开展稳评,制定配套风险应对举措。
公平竞争审查: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认方案不存在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相关条款。
集体审议:调价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核心运价标准解读
(一)起步价标准(起步里程统一3公里)
1.白天时段(5:00—22:00):6.00元/车次;
2.夜间时段(22:00—次日5:00):7.00元/车次。
(二)分段里程计费规则
1.行驶里程超出3公里,3公里至8公里(含8公里)区间,按1.50元/公里计费;
2.行驶里程超过8公里部分,按2.00元/公里计费。
(三)精确计费细则
超出起步里程后,每500米计价一次,行驶里程不足500米按照500米计算。
(四)通行费承担说明
车辆运营途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用,由乘客凭有效缴费凭证另行支付,出租车驾驶员不得自行叠加计入车费。
四、经营服务与收费管理规定
(一)明码标价要求:所有巡游出租车需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运价标准、计价规则、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范计价要求:必须使用经市场监管部门检定合格的计价器,全程打表、据实收费;
(三)禁止违规行为:严禁拒载、私下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擅自加价;因驾驶员人为绕行、无故等候产生的费用,不得向乘客收取。
五、各部门监管职责划分
(一)县交通运输局: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统一组织出租车计价器调试更新,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查处拒载、不打表等行业违规问题;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策答疑解读,持续跟踪出租车运营成本变化,开展运价动态评估;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计价器检定、价格监督工作,依托12315投诉热线处置价格违法案件;
(四)县融媒体中心: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普及,引导群众、经营者理解支持调价政策,保障政策平稳落地。
六、文件实施与新旧政策衔接
(一)施行时间: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旧文件废止:原《泰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来县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泰政发〔2011〕14号)同步停止执行,全县统一按照新标准计费。
七、投诉维权渠道
广大群众如遇出租车不打表、违规加价、拒载、绕道等违规行为,可拨打以下热线投诉举报: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价格违法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原文链接地址:https://www.tailai.gov.cn/tailai/c100381/202606/c02_6294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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