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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30-629433
  • 泰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 泰政规〔2026〕2号
  • 2026-06-29

泰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30 来源:县发改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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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合理疏导运营成本矛盾,保障乘客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发改规〔20231)、《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成本监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民意调查、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及县政府2026年第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调整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泰来县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运营的客运巡游出租车。

二、调整后运价标准

(一)起步价

白天(5:0022:00):6.00/车次,起步里程3公里;

夜间(22:00次日5:00):7.00/车次,起步里程3公里。

(二)里程运价(分段计费)

3公里以上至8公里(含8公里):1.50/公里;超过8公里部分:2.00/公里。

(三)计费规则

超过起步里程后,每500米计费一次,不足500米按500米计算。

(四)通行费

车辆营运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通行费,凭有效凭证由乘客据实支付。

三、运营服务与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显著位置公示运价标准、计价规则、监督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必须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价器,按表计费、据实收费,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擅自加价。严禁以开空调、载货等为由额外收费。因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等候、绕行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向乘客收取。

四、部门监管职责

1.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行业监管,组织计价器调试与更新,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拒载、不打表等违规行为。

2.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策解读、成本监测与动态调整评估。

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计价器检定、价格监督,畅通12315投诉渠道,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4. 县融媒体中心及各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社会理解支持,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71起执行。原《泰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来县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泰政发〔201114号)同时废止。

六、投诉举报

乘客如发现违规收费、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行为,可拨打: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泰来县人民政府

2026629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https://www.tailai.gov.cn/tailai/c100266/202606/c02_629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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