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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消费帮扶我参与”泰来县2021年“幸福夜市”工作方案

日期:2021-07-10 来源:泰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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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一步激发消费帮扶潜力,释放“夜市经济”“地摊经济”最大活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消费帮扶我参与”促进夜市经济发展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我为群众办实事,消费帮扶我参与”为主题,借助夜市经济平台,以消费帮扶形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倡导以购代捐、以销代帮、奉献爱心,扩大农村特色农产品、庭院经济产品的销售和宣传推广。

  二、活动地点

  消费帮扶夜市设在广安南街。

  三、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消费帮扶专场(712日至830日)。

每晚组织县直各委、办、局开展消费帮扶活动,消费帮扶以购买各乡镇特色农产品、庭院经济产品为主。

  二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直播购物专场(831日至98日)。

利用电商平台,采取直播带货等方式,销售特色农产品、庭院经济产品。

  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认订购专场(99日至910日)。

组织各企业、校院开展特色农产品、庭院经济产品订购活动,可订购当年特色农产品、庭院经济产品,也可订购下一年特色农产品、庭院经济产品。

  四是现场销售(712日至1015日)。

利用夜市经济平台,现场销售特色农产品、庭院经济产品。

  四、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

  (一)准备阶段(78日至11日)

  乡村振兴局:负责摊位车辆的装修,711日前完成。

  各乡镇: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夜市经营管理工作。711日前,完成夜市销售产品收集,各乡镇所售特色产品要突出本地特色,确保质量。

  城管局:负责规划消费帮扶夜市的具体位置,711日前完成。夜市经营期间,负责秩序维护,摊位车辆管护,规划车辆存放场所。

  财政局:负责提供各乡镇夜市经销产品的存放场所,做好夜市运营资金保障。

  (二)营销阶段(712日至1015日)

  乡村振兴局:负责消费帮扶夜市的管理、组织、发动工作。

  交管大队:负责夜市经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电商办:负责消费帮扶夜市专场的策划、宣传、组织、发动工作。

  各乡镇:负责本乡镇夜市销售产品的供应,庭院经济产品收集等工作。

  组织部:负责组织驻村工作队收集、供应、销售庭院经济产品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夜市经营期间各类典型事例的对上推送报道工作。

  融媒体中心:负责夜市经营期间各类专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总结阶段(1015日至1030日)

  乡村振兴局:负责“消费帮扶我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总结工作,参照销售额、产品评价等,对各乡镇夜市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五、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夜市的宣传发动、产品选定等,并指派专人全程参与夜市的经营管理,充分利用夜市的黄金时段,最大限度地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和庭院经济产品,通过夜市平台,促进“消费帮扶我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实效。

  二要精心准备。各乡镇要精心谋划销售方式,精选销售产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走家串户宣传发动,实地踏查产品品种、品质、产量,逐一登记造册,对蔬菜、瓜果等产品,帮收、帮运、帮卖,每天汇总销售额。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防控措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划定摊位、统一消防保洁的模式,规范夜市经营秩序。

  三要诚信经营。各乡镇要从产品安全、明码标价、不欺客宰客、文明经营、热情服务等方面入手,培育诚心、用心、贴心的品牌,严禁倒卖售卖非本地特色农产品、非农户庭院经济产品,让夜市形成诚信、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做靓我县夜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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