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泰来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地处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素有"鸡鸣三省"之称。幅员面积3996平方公里,辖8镇2乡、83个行政村、532个自然屯,总人口32.9万,其中农业人口22.8万。县内有汉族、蒙古族、满族、回族等21个民族。县城(泰来镇)面积12.43平方公里,人口6.6万人。
(二)自然地理情况
泰来县全境处嫩江下游,大兴安岭东南余脉和松嫩平原西部边缘的过渡地带。地势由西北逐渐向东南倾斜,中部较为平,海拔高度在137至160米之间。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少雨,秋季多风温差大,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活动积温2930.6摄氏度,年平均气温4.9摄氏度,年平均无霜期145天,年平均日照2908.8小时,年平均降水量392.6毫米,土壤结冻期10月21日,解冻期3月26日,冬季最大冻结深度为2.06米。泰来县土壤类型繁多,共有七大类土壤,分别是:草甸土、水稻土、风沙土、栗钙土、沼泽土、黑钙土、盐碱土。其中以草甸土和水稻土面积最大。泰来县植被以蒙古植物区系为主,自然植被主要属半湿润、半干旱地区的疏林草甸、草甸草原。在沙丘上天然木本植物有榆树、兴安胡枝子、山杏、山竹子、鼠李等。沿江湖有小黄柳、蒙古柳等分布,人工林以杨树为主,其次为樟子松、榆树、柳树、胡枝子、锦鸡儿、沙棘等。草本植物主要有羊草、草地早熟禾、贝加尔针茅、大针茅、野古草、洽草、扶子草、沙蓬、碱蓬等。按植物的经济特点、利用价值、生理特点可分为饲用植物、药用植物、蜜源植物等。饲用植物有羊草、碱蓬等140余种,占植物总量的43.6%;药用植物有防风、柴胡、知母等十几种;固沙植物有锦鸡儿、小黄柳等;蜜源植物的资源也十分丰富。
我县沙地处于嫩江沙地腹地,属科尔沁沙地延伸部分。沙地主要分布在嫩江下游两侧,由北向南延伸,呈带状或斑块状;全县境内共有6条大沙带,总长276公里,沙漠化地表形态面积374万亩,占总幅员的63%,森林覆盖率14%。
(三)贫困人口情况
截止2018年底,泰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为4483户,全部为国标贫困户,贫困总人口为9393人,全县贫困人口的年人均收入为2100元,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种地,农业的收入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非常严重,十年九旱产量低收入少,还有一部分人靠外出打工挣点钱也是杯水车薪,不能真正的脱贫。这样的收入结构让他们一直在贫困线上挣扎。致贫的主要原因有:因病、因资源短缺、因孩子上学、因身体残疾等。
(四)森林资源及管护情况
泰来县位于黑龙江省松嫩平原西部,至2018年末,森林经营区面积66666.7公顷,森林覆被率14%,活立木总蓄积量6164383立方米。森林面积和蓄积都有了较大的增长。其中:有林地面积51200公顷,全部为生态林,其中退耕还林面积8333公顷。疏林地面积200.8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1391.8公顷,苗圃用地面积2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620.8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2209.3公顷,宜林地面积46.4公顷。乡镇现有护林员83人,全部为兼职护林员,管护面积24900公顷,人均管护面积300公顷,兼职护林员年均管护费2000元。
(五)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林业精准扶贫的主要措施包括林业项目倾斜扶贫、造林绿化劳务扶贫、林业产业扶贫、生态护林扶贫、林业科技扶贫、生态旅游扶贫和驻村工作扶贫等方式。泰来县十三五期间计划人工造林5万亩,力争2020年有林地面积8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6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14.5%,在造林的同时,要考虑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及特色产业发展。
①营造北方耐寒浆果经济林1500亩,使贫困户投资少见效快。
②发展林下养殖,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发展林下养养鸡增加收入。
③扩大樟子松嫁接红松面积,计划2500亩,提高经济价值。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主持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按照"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立足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以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为主抓手,坚守精准贫困户和待遇标准两条红线,决战脱贫攻坚主战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
1.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少数民族家庭、退伍军人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优先考虑。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防护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大的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为重点集中安排。
3.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贫困人口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聘。
4.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林业工作站配合,或相关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三)实施目标
1.森林保护目标
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加大全县森林资源管护,确保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顺利开展,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贫困人口转护林员项目实现了扶贫工作与退耕还林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双赢,深入推进了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大大改善贫困地区的生存环境。
2.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目标
贫困人口转护林员项目提高了贫困地区群众收入,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探索生态脱贫路子,让贫困人员就地转化,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四)布局
统筹考虑森林资源面积、贫困人口和管护区域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区域面积和管护人员,原则上人均管护区域面积不低于500亩。全县安排共计935名护林员,分布在我县十个乡镇,83个行政村,532个自然屯中,其中:汤池镇90人;大兴镇50人;江桥镇152人;平洋镇110人;克利镇64人;泰来镇67人;和平镇154人;塔子城镇51人;宁姜乡105人;胜利乡92人。
三、主要任务
(一)生态护林员安排
2018年度泰来县共选聘生态护林员935名,比上年度新增选聘253名,新增管护面积126500亩。中央财政补助共374万元,每人工资标准:4000元/年,工资按季度发放。
(二)业务培训安排
新聘用生态护林员对林业知识了解较少,县乡要组织培训,一是培训林业的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知法、懂法、执法;二是培训林业基础知识,便于管护;三是培训森林防火知识;四是培训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技术;五是培训森林林政管理、林木管护知识。
(三)生态护林员管理
1.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管理方式为聘用制,一年一聘。生态护林员与乡镇现有林业管护职工都属林业站统一安排管理。
2.生态护林员应具备条件:
(1)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2)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熟悉管护责任区的民情、村情、林情等基本情况,热爱森林管护工作,责任心强。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扔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且符合上述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应当予以续聘。
3.严格实行生态护林员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或通过其他扶贫渠道已经脱贫的生态护林员,乡镇政府应在聘用期满后与其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对不履职、因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职责的生态护林员,乡镇政府应及时调整,并按程序补充聘用。
4.劳务报酬和支付方式。管护工资实行"季度基础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制,以"一卡通"形式分次兑付。季度基础工资:每季度工资900元/人(月300元/人),每人3600元/年,每季度兑付一次。年度绩效工资400元/人,在年终考核后参照年终考核成绩按比例发放。
5.考核与奖惩。考核采取打分制,每个乡镇制定考核打分标准,由乡镇政府负责每个季度的月底组织林业站等人员对护林员的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年底将每季度考核打分汇总,考核成绩作为护林员年度绩效工资兑付的依据。年度考核95分以上为优秀,年度绩效工资100%发放。年度考核70-89分为合格,扣取年度绩效工资的10%。年度考核60-69分的为及格,扣取年度绩效工资的20%。年度考核40-59分的扣取年度绩效工资的50%。40分以下的不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先进工作者和重大贡献的护林员给予奖励,对不履行协议和管理职责、违法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解聘。
四、资金测算及来源
1.泰来县2018年度生态护林员项目总投资374万元,全部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全县935名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
2.为每名生态护林员购买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一份。在每人第一个月工资中提取120元,935人×120元/人=112200元。
五、效益评价
安排生态护林员后,全县76.8万亩林地得到保护,可保护农田220万亩,治理沙地100万亩,控制水土流失50万亩,并且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管护,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将得到遏制,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将持续提升,同时,每年可带动贫困户从事林业劳务服务。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收入,有利于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使他们早日脱贫,走上小康之路。
生态护林员项目实施后,选聘上生态护林员的贫困人口每年每户增加纯收入4000元,2018年度可带动93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是带领全县贫困人口走向脱贫的一条新路径,社会效益显著。同时本项目也是一项惠及泰来县贫困户的民生工程,是全县生态扶贫和决战脱贫攻坚主战场的重要举措,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对促进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和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严格把关,把政策落到实处。县林业局负责牵头协调,制定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办法。县财政局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拨付兑现及补助资金审查与监管。县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资料,拟聘人员甄别核实与确认及生态护林员脱贫情况反馈。乡镇政府(林业站协助)负责本乡镇生态护林员选聘、日常管理以及培训、绩效考核、信访调处、档案建设等工作。
2.在选聘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保持稳定,化解矛盾纠纷。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厉查处选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选聘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3.要建立建全管护体系。各乡镇要根据森林资源的分布,将各管护责任区域划分到具体的生态护林员头上,任务落实到管护小班,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对管护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护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将检查结果与护林员的考核挂钩。
4.将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严格绩效考评,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泰来县林业和草原局 泰来县财政局
泰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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