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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2023年科技特派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泰政办发〔2023〕13号
  • 2023-08-03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2023年科技特派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3 来源:泰来县 责任编辑:泰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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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泰来县科技特派员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泰来县2023年科技特派员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齐齐哈尔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激发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引导科技特派员当好党的政策宣传队、科技传播者、创新创业领头羊、脱贫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引领者,把科技特派员计划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建设科技强县的重要抓手。

二、工作目标

从各乡镇农业生产以及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尤其是农业技术人员派出单位的成果、项目、人才等优势资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由县选派科技特派员,每年选派一批,每批服务期为1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实行弹性工作制,每个乡镇选派1名科技特派员,负责服务对接所辖乡镇原建档立卡贫困村。全县2023年共选派10名科技特派员,切实提高受援地科技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创业能力。

三、选派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精准对接原则,选派对象为各乡镇农技服务人员、科技服务机构的人才或法人团体。

四、选派程序

1.各乡镇依据现实需求情况提出科技特派员需求,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需求,制定当年选派计划。

2.县工业信息科技局作为牵头单位建立科技特派员储备库,根据需求和选派计划确定派出人员。

3.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组织科技特派员与派入单位签订选派协议,选派后在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备案。

五、工作任务

一是推广一批技术。针对乡村发展需求,科技特派员要以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推广先进技术,形成一村一品,助力乡村主导产业及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

二是转化一批成果。鼓励科技特派员“招才引果”,带团队和成果到派入地,把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生成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

三是争取一批项目。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需求,推动产业要素有效嫁接、共生融合,吸引落地一批适合乡村的创新项目,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实现产业兴旺。

四是搭建一批平台。帮助乡村大力建设省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载体,搭建一批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

五是培养一批人才。鼓励科技特派员“手牵手”培养一批创新创业本土人才、工匠,开展技术服务,提升乡村智力支撑能力。

六、保障措施

1.科技特派员与原单位不脱钩,到派入单位服务时间严格按照双方签署协议执行,在兼职服务期间领取服务对象给予的合法报酬,归科技特派员所有,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不计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2.县财政给予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5000元工作经费(经费中含人身保险,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购买);每个科技特派员到所服务的乡镇科技服务次数不少于12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保险费、材料费等。科技特派员生活补贴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天数计算,补贴标准由派出单位自行确定,所需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食宿等生活必要条件由派入单位负责解决。

3.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成果在乡镇、村落地转化,可参照《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实施细则》执行。

4.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和派入单位共同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的绩效评价,将科技特派员指导一线实绩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等内容纳入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把评价结果作为科技特派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对科技特派员服务2年以上、绩效评价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支持牵头主持或参与申报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备案。

5.科技特派员的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提拔、重用干部时重要参考。

6.对表现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和派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良好氛围。

七、组织机构

成立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姜兴业担任,成员由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及职责: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负责推进科技特派员与行政村对接;县财政局负责兑现财政支持政策;县人社局负责落实科技特派员人事方面待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县、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资源,提供技术支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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