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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2023年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泰政办发〔2023〕17号
  • 2023-09-01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2023年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泰来县 责任编辑:泰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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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泰来县2023年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31     

泰来县2023年自然灾害灾后

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19181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26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2322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秉承综合规划、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有序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重建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强化指导,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承担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灾后恢复重建的强大合力。

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兼顾”,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科学评估、优化布局,满足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坚持因地制宜。从灾区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理选址,严格落实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便于群众生产生活,满足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需要。

坚持民生优先。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优先恢复重建与受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尽快使灾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主要任务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先抢修保通,后完善提升”的原则,在全力保障受灾百姓基本生活、全力抓好损毁设施抢修重建、全力实施农业生产恢复救助等方面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恢复重建。

(一)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启动灾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全面准确掌握受灾房屋损坏程度,组织房屋所有权人采取维修加固、翻建和对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等方式开展城乡水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让受灾群众入冬前能够回家或搬入新居,情况特殊的要有妥善的安置方案,组织行业专家对过水房屋采取墙体除湿等措施,消除冬季冻胀开裂隐患,确保安全温暖过冬。(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分工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二)交通设施恢复重建。及时开展交通中断路段及交通基础设施受损部位的应急抢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对已抢修完成的路段、桥涵进行技术检测,积极筹措资金,从根本上完成修复,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加强路面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隐患路段,并及时进行处置,避免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县交通局牵头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三)水利设施恢复重建。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堤防、水库、水闸、防汛监测预警等水利设施和农村供水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加快组织工程实施,既要做好本次受灾设施修复,又要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责任部门: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四)电力及通信设施恢复重建。进一步加强电力和通信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对受灾地区电力设施和线路、通信基站、通信线路进行全面排查,防范电力故障和漏电风险,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障通讯畅通。(责任部门:泰来供电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分工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五)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加快受灾学校、医疗机构、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尽量降低灾害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保证每一名受灾学生都能按时开学返校。(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体广旅游局分工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六)市政设施恢复重建。加快修复受灾地区损毁的市政道路、供水设施,满足灾区群众出行和饮水需求。积极推进排水防涝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修复,保障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水源管理、食品安全监督和环境整治,特别是进水房屋和易发生山体滑坡地带的监测,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分工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七)农业生产灾后恢复。组织和指导受灾乡镇以排除积水、抢积温、防病虫、促早熟、抗倒伏为重点,加快农作物生育进程,确保安全成熟,因地制宜种植生育期短的农作物开展补救,加强未受灾地块田间管理,全力夺取粮食生产丰收。(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八)畜牧业生产灾后恢复。组织和指导受灾乡镇对受灾牲畜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及时打捞收集死亡畜禽,做好消毒消杀和运输清理,严防病原外溢和污染环境。督促受灾乡镇做好灾区畜禽圈舍、屠宰场点、病死畜禽中转场所、无害化处理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严防动物疫情传播。(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九)灾区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灾区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灾害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物流配送畅通,对受灾损失严重的商贸企业要制定相应帮扶措施,促进复工复市。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受灾地区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养殖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开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能赔快赔、应赔尽赔,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责任部门: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经合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分工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十)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面掌握集中转移安置、投亲靠友群众中生活困难人员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对因灾造成房屋破损、生产生活资料财产损失的群众,全部纳入动态监测。对可能因洪涝灾害返贫致贫的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落靠。对因灾造成疾病、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医疗救助。红十字会等群团和社会组织通过倡导社会捐款捐物等方式开展人道救助。(责任部门: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分工负责,灾区所在乡镇具体实施)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县长

常务副组长:副县长(负责常务工作)

   长:副县长(各副县长分工负责)

     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工信科技局局长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经合局局长

县文体广旅游局局长

县卫健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市监局局长

人民银行泰来县支行行长

县林草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粮食局局长

县医保局局长

县红十字会会长

国网泰来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泰来分公司经理

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泰来分公司经理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泰来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县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动员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研究推动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受组长委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各项支持保障政策,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好项目联审和项目调度。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召开分管领域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综合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及时督导相关工作进展。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工作措施。灾区所在各乡镇政府和各县直牵头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前谋划、超前行动,分领域、分行业开展灾损核查评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增强灾后恢复重建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二)加大资金保障。紧盯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救灾方面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方向,全方位、多渠道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各县直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从政策、资金、物资、项目和技术指导等方面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特别是农业农村、水务、交通等部门要密切跟踪上级政策,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弥补重建资金缺口。

(三)强化督查调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通报各乡镇、各部门恢复重建进展情况,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着力推动恢复重建任务按计划、按目标、按进度、按要求高质量落实。要加强本领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促检查,严把工作进度关、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项目安全关,落实重建资金和救灾物资监管责任,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发挥主流媒体主导作用,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宣传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工程、制度创新、典型事迹和新面貌,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挑重担、当先锋、打头阵,团结带领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要发挥受灾群众主人翁作用,通过村社互帮、邻里互助等方式,积极主动重建家园。同时,保障群众相应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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