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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7-545920
  •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泰政办发〔2025〕5号
  • 2025-04-17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7 来源: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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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泰来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或按县委、县政府完成时限要求进行调整。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由县政府予以调整。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7日     

 

 

 

            泰来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1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发改局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https://www.tailai.gov.cn/tailai/c100266/202508/c02_569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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