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来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泰来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
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或按县委、县政府的完成时限要求进行调整。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由县政府予以调整。
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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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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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来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工作 |
泰来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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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泰来县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修订工作 |
泰来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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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泰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
泰来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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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泰来县客运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 |
泰来县发改局 |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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