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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6 来源:泰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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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在泰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信息16 次,发布公告3个,其中包括:

1)卫生领域公共场所卫生信用评价结果公示6次,内容为公共场所卫生信用评价结果6份;

2)公共场所信誉度单位基本信息备案表1次,内容为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2份;

3)“蓝盾护航”公示4次,内容为夏季避暑旅游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百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及问题台账1份,冬季冰雪旅游“蓝盾护航”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百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统计表及问题台账1份,“蓝盾护航”—2024年春季开学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行动问题台账1份、“蓝盾护航”—2024年秋季开学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行动问题台账1份;

4)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公示1次,内容为公共场所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示表1份、2024年泰来县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示表1份、2024年泰来县学校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示表1份,2024年泰来县生活饮用水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示表1份、2024年泰来县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示表1份;

5)2024年城镇末梢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的公示每季度1次,共公示4次,内容为每月水质检测结果。

6)发布公告3个,包括《泰来县2024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泰来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公告》《关于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补充公告》。

2.在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次,内容为:克利镇曙光村卫生室跨行政区域行医案、徐宝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泰来皓邦精神病医院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案、泰来县互利快捷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于静、谢连梅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案、泰来县悦馨旅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卫健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 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卫生健康惠民政策等依据要求进行公开。

2.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功能建设。卫健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卫生健康窗口1个,派驻人员2人,负责办理卫生健康相关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等事项。通过在网站、网上大厅对办理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公示,同时制作办事指南和宣传册加强宣传,使群众了解办理程序,加快推进“一趟不用跑”改革,认真梳理和公开“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缩减审批时限。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和证照一体化工作。在区域内,实现多事项“跨市通办”、“跨省通办”,方便群众异地办理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项改革方式,对“证照分离”改革任务进行任务分解与分工,细化改革举措、制定具体翔实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一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在群众办事时,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实行电子证照录入,可在平台查询电子证照,办事材料则无需提供纸质版。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对于政府信息(政府文件)清理、动态管理情况,以及信息发布审核情况,依法实施,形成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卫健局公布了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受理范围、审批条件、受理地点、申请材料清单、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审批服务等内容,让业务办理人员和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快递送达服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帮助群众少跑路。2.在微观泰来公众号发布了开展“蓝盾护航“”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宣传月活动、卫健系统召开安全培训会议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卫健局成立了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泰来县卫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制定了泰来县卫健局政务公开制度、《泰来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执法监督人员数量较少,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拓展形式,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泰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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